###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的意见

##### 税总纳服发〔2026〕18号

国家税务总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，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，局内各单位：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，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全国两会部署，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，税务总局决定，2026年以“奋进十五五·实干惠民生”为主题，接续开展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，集成推出系列利企便民服务举措，坚持民生为大，办好为民实事，着力提升税费服务效能，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，推动税收治理效能系统性提升、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显著增强、税收服务国家战略支撑性作用进一步彰显，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<strong>一、深化数字赋能，提升办税缴费便捷体验</strong>

<strong>（一）升级智能申报。</strong>持续优化新电子税务局和移动端APP功能，扩大智能预填应用范围，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体验。优化增值税申报表，帮助纳税人更加清晰、便捷完成增值税申报，提高申报质量。拓展个人所得税预填范围，为存在身份信息并档、非居民申报记录的人群，提供年度汇算境内综合所得预填服务。进一步强化纳税申报“结合部”管理，优化申报智能自检功能及跨税费种联动校验规则。上线个人所得税APP鸿蒙版，满足鸿蒙操作系统用户使用需要。

<strong>（二）创新数字体验。</strong>探索搭建税务AI大模型，依托海量税务数据与政策文本，有序在不同领域试点推行智能咨询服务，及时准确解答涉税疑问，以AI大模型赋能税费服务，进一步提升体验感。实现出口税收凭证开具“网上办”，支持纳税人通过新电子税务局下载、打印《税收缴款书（出口货物劳务专用）》《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》，提升出口退税办理效率。

<strong>二、强化合规引导，厚植法治公平营商环境</strong>

<strong>（三）夯实合规基础。</strong>推出社保费申报智能提醒服务，在社保费申报期限截止前，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向用人单位推送提示提醒，减少用人单位逾期申报风险。聚焦重点领域、重点行业，加强政策适用辅导，针对性开展上市公司纳税申报、重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专项辅导，提供“大企业税务合规遵从事项清单”，促进企业合规经营、健康发展。持续深化大企业跨区域税费事项协调，加强区域间税费管理执行一致性，提升集团企业税法遵从度，积极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。结合深化拓展税务师行业“两个覆盖”，加强合规辅导和引导，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，推动税务师行业在落实税费政策、提高申报质量等工作中持续发挥正向作用。

<strong>（四）规范执法行为。</strong>研究制定税务行政处罚“轻微不罚”事项清单，进一步推进税务行政处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。探索对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和《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（试行）》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制定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，进一步统一税务执法行为，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。鼓励各省税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，以适当方式提示当事人按规定进行信用修复，帮助经营主体及时了解信用修复政策，引导其主动纠正违法行为、履行法定义务、提高诚信经营意识。

<strong>（五）健全信用管理。</strong>提供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便捷查询，企业法定代表人、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中集中查询本人名下经营主体的纳税缴费信用级别。纳税缴费信用A级经营主体因变更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被关联判为D级的，在原D级经营主体纠正失信行为、履行法律责任后，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解除纳税缴费信用D级关联。进一步拓展面向纳税缴费信用A级经营主体的守信激励措施，并纳入《全国守信激励措施基础清单》，扩大守信激励应用场景。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作，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，营造诚信经营社会环境。推动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制度落实落细，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及分级分类管理，发挥信用监管在引导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、提升纳税申报质量及税收征管效能方面的基础性作用。

<strong>三、优化精细服务，促进经营主体健康成长</strong>

<strong>（六）跨境服务提质。</strong>加力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，聚焦在琼外籍人员办税需求，持续优化海南中英双语办税预约服务，重点保障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与退税等业务场景，进一步提升企业和个人办税便利度。提高退税商店覆盖范围、退税商店开单效率及退税便利度，持续提升离境退税服务水平。推动“税路通”深度融入国家海外综合服务体系，加大“一国一策”国别主题活动力度，充分利用“一带一路”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资源力量，邀请外国税务机关、境外中资企业协会等为“走出去”企业宣讲东道国税收政策，提高合规水平。

<strong>（七）发票开具提效。</strong>持续优化数电发票赋额管理，进一步提升发票赋额精准性。推广自然人代开劳务报酬发票开票缴税融合场景，优化自然人代开发票流程。优化“三流合一反向开票”预缴率，进一步减轻自然人出售者预缴阶段负担。

<strong>（八）诉求响应提档。</strong>探索征纳互动接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，优化征纳互动服务功能，提升智能服务能力，及时解决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办理相关涉税问题。进一步优化升级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，拓展诉求收集来源，推动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重点难点诉求，提高诉求解决的精准性和实效性。

<strong>（九）缴费服务提升。</strong>聚焦不同群体社保缴费个性化需求，持续加强针对性宣传，巩固拓展多元化缴费渠道，确保缴费人懂政策、会操作、能缴费。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“一件事”，通过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业务接入地方政务平台等方式，实现参保和缴费业务“一件事一次办”。提供个人社保费缴费记录线上查询服务，保障缴费人及时了解个人缴费情况。优化社保费退费线上办理流程，提供社保费退费进度线上查询服务。缴费人开具“广告服务”“娱乐服务”品目发票时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、税控系统提醒缴费人准确开票，并履行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，避免事后红冲发票为缴费人带来不便。

<strong>四、细化协同联动，营造诚信经营社会生态</strong>

<strong>（十）推进部门数据共享。</strong>落实水资源税征管部门协作机制要求，进一步深化与水利部门在信息共享、常态复核、监管信息互用等领域合作，制定资源税涉税信息共享渠道技术标准并推动各地开发建设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水资源税智能预填功能，优化申报纳税体验，更好服务绿色发展。推动与商务部门加强数据共享、建立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比对机制，促进汽车消费和汽车产业转型升级。依托税务、海关数据共享，实施《出口货物已补税/未退税证明》联网核查，海关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时，凡可查验信息的，不再要求企业报送纸质证明，改为查验共享信息，帮助企业加速办理退运通关。

<strong>（十一）推动构建共治生态。</strong>加快乐企“联用”模式推广，聚焦合规能力强、信息技术优、市场覆盖广的第三方支付机构，吸纳更多优质主体参与税务信息化生态建设。拓展“支付即开票”应用场景，推动“支付即开票”从停车场、商超零售、农产品收购、废品回收、餐饮住宿、文旅娱乐、交通出行等民生高频领域进一步拓展延伸，打通支付与开票，提升经营主体开票和消费者用票体验，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。将企业销售二手房申报纳税纳入不动产登记办税“一窗办理”，统一规范业务范围、办理流程，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税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质效。开展合规经营、诚信纳税正面案例宣传，展现合规经营对企业发展带来的正向作用，推动在全社会厚植诚信经营、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。持续开展涉税违法典型案件曝光，释放对涉税违法行为依法处理、严厉打击的强烈信号，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依法诚信纳税、合规经营的理念。

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，聚焦税收主责主业，准确把握“十五五”时期税务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，坚定不移服务改革发展大局，积极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。要以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“强基工程”为重要抓手，一体推进依法治税、以数治税、从严治税，有序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。要以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，强化宣传引导和跟踪问效，使各项举措服务于维护法治公平、激发市场活力、办好为民实事，为纳税人合规经营筑基、为市场公平竞争护航、为企业创新发展添力，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新局面。

国家税务总局

2026年3月20日